廉署起訴區諾軒及歌手黃耀明引各方關注

過去參與許多香港民主運動的歌手黃耀明(圖左)8月2日早上傳出被捕的消息。圖右為另一位支持民主運動的歌手何韻詩。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以及歌手黃耀明,控告兩人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予區諾軒。兩人同被控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將於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香港歌手黃耀明一直是民主派的支持者,從雨傘運動到反送中都看得到他的身影,現在傳出被逮捕,引起各方關注,現已獲准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稱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落案起訴34歲的區諾軒及59歲的黃耀明。

控罪指區諾軒及黃耀明涉嫌於2018年3月3日,在立法會補選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立法會當年於3月11日舉行補選,區諾軒是4名候選人之一,並在該選舉中當選。

廉署表示,自2018年2月底起,區諾軒在社交平台專頁發布多則貼文,宣布他於同年3月3日傍晚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辦一個兩小時的集會。集會舉辦前數小時,他在社交平台專頁發布另一則貼文,宣布黃耀明將於集會上表演。集會期間,黃耀明在台上演唱兩首歌。在表演尾聲,他呼籲出席集會的人士於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

廉署調查發現,區諾軒的社交平台專頁於2018年3月4日分享了一段該集會的錄像短片,當中包括黃耀明的表演及他向出席集會人士作出的呼籲。區諾軒把有關錄像短片及該則宣布黃耀明會在集會上表演的貼文,申報為選舉廣告。

黃耀明是香港公開出櫃的男同志藝人,積極投入性別平權運動,也是香港演藝圈中少數不避忌公開表達支持民主派的藝人,2014年他公開支持雨傘運動後,使得在中國大陸的工作及合約被中止。黃耀民與何韻詩兩位歌手,以及金像和金馬雙料影后葉德嫻以及藝人黃秋生和杜汶澤等也公開反對實施國安法。後兩者近來轉移至台灣發展演藝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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